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住培管理中心,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71号),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任务,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年龄在30岁以下的往届毕业生。
培训对象根据来源分为单位人和社会人。单位人为已经与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委托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原则上5年内新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接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不包括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培训基地应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单位人,并向脱贫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二、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专业培训,使培训对象具有全科医学理念,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公共卫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能够运用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指导医疗卫生实践;具有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预防保健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和农村社区提供以需求为导向的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时间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为2年(共计24个月)。其中临床培训20个月,基层实践4个月。理论培训282学时,根据课程内容穿插在临床培训及基层实践过程中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年版)》。
(二)培训方式
培训在省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进行,全程实行指导医师负责制。培训以提高基层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临床轮转阶段加强常见疾病诊疗思维的培养和诊疗技能的培训;基层实践阶段突出临床各科所学理论课程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整合与应用,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的实践操作。临床轮转与基层实践穿插进行、有机衔接,使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始终着重强化以全科医生岗位需求为导向的临床能力培训和基层实践训练。理论培训课程可根据实际采取集中授课、讲座和见习、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年版)》开展培训,培训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临床培训、基层实践、理论知识培训。培训过程中要突出全科医生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岗位特点,强化全心全意为居民健康服务的思想、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医疗卫生法制观念,培养其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精神。每一部分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年版)》的“细则”部分。
五、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注重培训中的过程考核。过程考核包括临床培训阶段考核和基层实践阶段考核,由临床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学员按规定完成全程培训且过程考核合格,并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并委托省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住培管理中心”)具体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等。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统一印制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六、相关工作安排
(一)培训计划
为完成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的培训任务,结合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培训基地提出的培训需求,计划将培训任务分配到6个培训基地(详见附件1)。各基地应按此计划开展学员招收工作,若招收人数过多可按学员志愿调剂到其他基地,若招收人数少于5人则该基地本年度不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已经招收的学员可调剂到其他基地。忻州市、吕梁市卫生健康委要重点关注辖区内脱贫地区培训任务,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人学员参加培训。
(二)学员招收
学员招收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住培管理中心统筹协调,由各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助理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各培训基地按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计划,制定本基地的招收简章,报省住培管理 中心审核后在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zyy.wsglw.net)和医院网站上发布。符合条件且有培训需求的学员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填写《202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附件2),粘贴照片,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指定时间到培训基地进行现场报名,由培训基地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员参加培训基地组织的招收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现场报名时间、招收考试时间和形式由各培训基地自行确定,并在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发布通知。请各培训基地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于8月16日前完成学员招收工作,并将《202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学员汇总表》(附件3)报到省住培管理中心和省卫生健康委,由省住培管理中心根据各基地招收情况和学员志愿进行调剂,确定各培训基地录取学员名单,由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布。
(三)学员报到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录取名单,各培训基地及时向学员发送报到通知,提出相关要求并做好接收学员的各项准备,于8月30日前完成学员报到工作。被录取的学员收到通知后按时到培训基地报到,参加培训。单位人学员与委派单位和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委托培训协议,约定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委派单位要为学员进入基地提供方便和支持,学员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一定年限,培训基地不得留用。社会人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培训结束后学员离开培训基地,自主择业,按规定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优先录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人员。
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同时向培训基地请假,请假时间不能超过7天(若请假时间需超过7天,建议退出培训),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7天不报到者,视为自行退出培训,且不得报名参加下一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部署,并委托省住培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同时承担培训基地的管理、评估及学员管理、结业考核等工作;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培训基地遴选和管理,督促并指导培训基地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基地负责学员招收、培训、日常管理、过程考核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年版)》开展培训,保证培训的时间和质量。
(二)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中央财政按照2万元/人/年的标准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予以支持,重点用于保障学员培训期间的待遇。省级财政按照8500元/人/年的标准对参加培训的社会人学员给予补助,培训基地应参照本院同类人员待遇给予一定补助。经费使用参照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山西省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对象,顺延培训时间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财政经费不再给予补助。
(三)政策保障
临床培训期间,学员在具有带教资格的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临床基地中相关临床科室的医疗工作;基层实践阶段,学员可在基层实践基地指导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全科医疗和公共卫生实践,执业注册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执行。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执业地点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为全科专业。
在招收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有关人员。
山西省住培管理中心:王茜茹 李韶莹
联系电话(传真):0351-4112668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张凯利
联系电话:0351-3580892
附件:
1.202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表
2.202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
3.202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学员汇总表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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